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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08-06-30|08-03-31|07-12-31|07-09-30|07-06-30|
|每股收益(元) |0.2100 |0.0800 |0.2858 |0.1500 |0.0901 |
|每股净资产(元) |2.9600 |2.8700 |2.7887 |2.6590 |2.5900 |
|净资产收益率(%) |7.23 |2.80 |10.25 |5.81 |3.47 |
|总股本(亿股) |9.7890 |9.7890 |9.7890 |9.7890 |9.7890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2.6000 |2.6000 |2.6000 |2.6000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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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30 每股资本公积: 1.378 主营收入(万元): 191027.56同比增 19.94% |
|08-06-30 每股未分利润: 0.425 净利润(万元): 20942.23同比增122.95% |
|★最新公告:09-02日刊登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停牌 |
|一天。(详见后) |
|★最新报道:09-06日S三九(000999)完成股改指日可待 。(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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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2008中期 中期利润不 |【股改进程】方案简介: 每10股获得3股 |
|分配(实施) |【业绩预告】预计2008年1-9月实现的归属 |
|【分红】2007年度 年末利润不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
|分配(实施) |长100%-150%。(信息来源:2008-08-05 半 |
|【未来事项】2008-09-26召开股|年报) |
|东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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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公告】
2008-09-02刊登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停牌一天
2008年9月3日复牌
S三九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经过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9月3日复牌。
(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调整后的对价安排
(1)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3.0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股份总数为78,000,000股。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2)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新三九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具体内容如下:
A、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新三九履行支付追加股份的义务:(1)三九医药2008年度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低于0.50元∕股;(2)三九医药2009年度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低于0.65元∕股。
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基本每股收益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基本每股收益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审计意见如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新三九将履行支付追加股份的义务)。
B、追送股份数量: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7,800,000股(相当于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3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份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不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用于追送的股份在股改实施时,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将申请由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
C、追送股份时间: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新三九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D、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
调整后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
A、关于追送股份承诺
详见上述"(2)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B、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新三九承诺,上市公司收购完成后,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六十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C、垫付承诺
对于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同意送股的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及不能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新三九将代为垫付对价安排,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取得新三九的书面同意,并由三九医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关于确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召开时间的公告
公司原计划以2008年7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于7月31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并于7月29日—31日进行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公司决定将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有关时间安排变更如下: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8年9月18日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26日14:00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9月24日—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8年9月24日—2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8年9月26日15:00。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时间:2008年9月19日—25日间每个交易日的9:00—17:00,9月26日9:00—12:00。
(五)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间:2008年9月19日—25日间每个交易日的9:00—17:00;9月26日9:00—12:00、13:00—13:30。
(六)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8年9月19日、2008年9月24日。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其他内容不变,敬请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