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元 最高:--元 最低:--元
成交量:--(手) 成交额:--(万元)
个股资料中心:最新股票行情、证券资讯、新股中签号、基金净值、港股行情、港股新闻
┌─────────┬────┬────┬────┬────┬────┐
|★最新主要指标★ |08-06-30|08-03-31|07-12-31|07-09-30|07-06-30|
|每股收益(元) |0.1080 |0.0770 |0.6340 |0.5610 |0.4030 |
|每股净资产(元) |3.5230 |3.6280 |3.4710 |3.3780 |3.2690 |
|净资产收益率(%) |3.06 |2.13 |18.26 |16.62 |12.32 |
|总股本(亿股) |867.0244|867.0244|867.0244|867.0244|867.0244|
|实际流通A股(亿股) |84.9903 |84.9903 |84.9903 |35.8400 |35.8400 |
|流通H股(亿股) |167.8049|167.8049|167.8049|167.8049|167.8049|
|限售流通A股(亿股) |614.2292|614.2292|614.2292|663.3795|663.3795|
├─────────┴────┴────┴────┴────┴────┤
|08-06-30 每股资本公积: 0.502 主营收入(万元):73478300.00同比增 30.31%|
|08-06-30 每股未分利润: 1.267 净利润(万元): 933900.00同比减-73.40% |
|★最新公告:08-25日公布2008年半年报及预计2008年1-9月净利润同比下降50%|
|以上,上午停牌一小时。(详见后) |
|★最新报道:09-04日中国石化(600028)有关人士:三季度政府仍会给予炼油补 |
|贴。(详见后) |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 2008中期 10派0.3( |【业绩预告】预计2008年1-9月净利润与上 |
|含税)(预案) |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
|【分红】 2007年度 10派1.15(|(信息来源:2008-08-25 半年报) |
|含税)(实施) 股权登记日:2008-| |
|06-13 除权除息日:2008-06-16 | |
|【发行可转债】 2008-02-18 30| |
|00000.00万元(实施) | |
└──────────────┴───────────────────┘
【1.最新公告】
2008-08-25公布2008年半年报及预计2008年1-9月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08元,稀释每股收益0.076元,每股收益(扣除)-0.201元,每股净资产3.52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3.437元,净资产收益率3.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445000000元,营业收入734783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339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5471000000元。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境内成品油价格从紧控制,出现和原油价格倒挂的情况,致使本公司炼油业务板块严重亏损,本公司整体业绩大幅下降。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二零零八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关于2008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投资工作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通过关于2008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董事会同意以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中国石化净利润人民币59.52亿元为基数派发股息,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5.95亿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87.58亿元,并扣除本年已分配2007年度期末现金股利人民币99.71亿元,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41.44亿元。以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70,243.9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03元(含税)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现金股利合计约人民币26.01亿元。
三、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08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四、通过2008年半年度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债券发行转授权的议案;
在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戴厚良先生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
六、通过关于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
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石化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发布有关若干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包括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事宜。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中国石化向中国石化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之事宜。于2008年8月22日,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修订备忘录,对其中一些条款予以修订。修订细节于本公告中列出。由于上述修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项下交易所适用的年度上限已予以修改。
合约方
中国石化,代表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作为租赁方)
中国石化集团,代表其本身及中国石化集团各成员(作为出租方)
主要条款
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备忘录,其下需支付的年度租金总额将被调至大约人民币43亿,且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下的土地面积将被调至大约4.16亿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将保持不变。
由于上述修改及考虑到因为潜在商业扩张而需支付的额外租金,中国石化预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下之交易的年度上限将被调整至人民币45亿。
依照「上市规则」,由于中国石化集团持有中国石化约75.84%的权益,中国石化集团构成中国石化的关联人,并且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下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联交易。由于经修订后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项下的交易所适用的百分比低于公司净资产5%,上述交易将遵照「上市规则」10.2.4项下要求,无须独立股东批准。